执业领域:
• 国企法律事务
• 公司治理
•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 银行业务
• 证券与资本市场
• 重大疑难案件争议解决
• 执行与执行异议
执业经历:
王培斯律师拥有近二十年法律服务实战经验,自2006年至今,从事上市并购重组、证券合规、交易风控、争议解决等业务,并在万达集团、华夏幸福、泰禾集团等多家大型综合性上市公司任法务负责人高管职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业务领域涵盖公司治理及风控合规、资本市场与投融资收并购、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商业运营、重大疑难案件争议解决与执行等。王律师具备敏锐的商业意识和企业思维,熟谙风控前置,善于从公司角度为客户在前端投融资、中端交易与运营合规、后端僵局化解及退出提供陪伴式法律服务,获得客户深度信赖。
主要客户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地产、建工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等。
代表业绩:
• 某地方能源集团 · 公司治理僵局化解
主动设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组合诉讼,以打促谈、边打边谈,综合运用诉讼保全、反担保、管辖权争夺与异议等手段,成功促成各方和解,挽回损失数千万元。
• 某上市地产集团 · 并购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
深度参与集团并购项目尽调与交易架构设计,主导30余个并购项目的清退及全国范围不良资产处置(滦平、万庄、大官庄、金岱李等),通过谈判、保全、诉讼、仲裁组合方式,回收投资款项数十亿元。主办重大涉诉案件数十余宗、累计标的额数十亿元,代表案例如下:
| 案件 | 审理机构 | 标的额 | 结果 |
| 大官庄投资合作纠纷 | 北京仲裁委(主诉) | 1.1亿 | 完全胜诉,强制执行回款完毕 |
| 万庄投资合作纠纷 | 廊坊仲裁委 | 4500万 | 调解结案,全胜回款完毕 |
| 津海项目合作纠纷 | 天津三中院(被诉) | 3亿 | 调解结案,实现项目解封并顺利开盘销售 |
| 石门投资合作案 | 最高院本院(被诉) | 2.4亿 | 精准突破,大幅减轻责任 |
| 正润案 | 最高院三巡(主诉/反诉) | 2亿 | 发回重审,维护公司利益 |
| 中央广场、北京院子二期群诉 | 北京辖区法院 | 累计上亿 | 逐一化解,避免形成示范效应 |
• 某北京投资集团 · 投融资与历史项目清算
主办成都龙泉驿土地一级开发、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办学合作、希尔顿酒店业主纠纷及品牌升级、葛洲坝城发公司股权转让与控制权争夺、大理喜洲古镇项目清算、版纳项目地方政府城投合作及欠款纠纷等,边打边谈成功追回近亿元;另主办北京东二环盈地大厦恒丰银行项目系列纠纷。
• 某北京地产集团 · 重大疑难争议与债务重组
统筹处理拆迁安置、商品房买卖群诉、建设工程质量及造价结算、金融借款(银行/信托/资管/小贷)、商管、行政诉讼、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异议及案外人异议等系列案件;多渠道推进债务重组,主导与地方政府、境内外金融机构及业主代表谈判纾困化债;统筹品牌舆情、政府联合执法、施工方及业主群诉等危机应对。
• 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处置,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对违规挪保的证券公司进行行政清算等。
•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
王培斯律师先后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IPO及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IPO)、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收购)、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IPO)、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IPO)等20余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提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资产收购、公司债券发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和股权激励等法律服务(上述列示企业仅为部分主要客户,还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股份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私募股权投资、收购、上市咨询、股权激励等法律服务)。
社会活动: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
咨询电话
(8610) 6514 2061
咨询邮箱
office@dowwa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