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三分类新规》”)作为银保监会1号文重磅出台,意味着信托业将彻底摒弃过去的传统业务模式,开启创新转型路。在新分类背景下,为帮助信托公司找准自身定位、加快自身的迭代和升级、打造适合自身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2025年6月11日,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锐律师为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宝信托”)带来了一场主题为“三分类下的创新之路”的信托业务专题培训。 李锐律师首先详细介绍了《三分类新规》的核心内容,对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以及公益慈善信托三大分类进行了精准解读,重点阐释了资产服务信托中各类业务的内涵与外延,厘清了信托业务的新边界与新方向。 在案例分享环节,李锐律师以某央企信托公司“高管跟投”服务信托案例,深入剖析了该项目的交易结构、信托端与交易端的关键要点,以及在实际运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后面李锐律师还分享了财产权服务信托案例、法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案例、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案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服务信托案例、薪酬递延服务信托案例以及养老服务信托案例等多个创新产品,每一个案例都为兴宝信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业务模式与操作经验。 培训过程中,李锐律师针对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耐心回答参会人员的提问,结合信托公司业务人员的内部视角和专业律师的外部视角,为信托业务的展业方向提供了全面的法律视角。 嘉润是兴宝信托的库内律所,此次培训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嘉润与兴宝信托深度合作的体现。嘉润凭借其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与深厚积累,为兴宝信托的业务创新与合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与智力支持。 李锐律师是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要负责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加入嘉润前曾于信托公司工作近10年,全面负责信托公司的证券、投融资、股权、非标等信托业务的信托方案设计、信托合同审阅、修改以及合规事项咨询等法律服务,拥有丰富的金融信托、资产管理、私募股权等领域的非诉及诉讼业务经验。 通过本次培训,兴宝信托的业务人员对信托三分类新规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与认识,对服务信托的创新实践有了更为清晰的思路与方向。相信未来兴宝信托在嘉润的专业支持下,能够持续创新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多元化的信托服务,助力信托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社会财富稳健增长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李锐 合伙人 业务领域 金融法律业务 公司业务 国有企业法律业务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业务 诉讼仲裁业务 刑事合规与辩护业务 李锐律师深耕于金融信托、资产管理、私募股权的非诉及诉讼业务,处理过涉及传统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创新服务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家族信托、普惠金融信托等信托产品的方案设计、合同审阅、合规事项咨询、信托公司重点项目支持、专项资管法律研究等非诉事项,亦曾代理过多起信托等资管公司重大疑难信托、资产管理类民商事案件,涵盖高级、中级及基层法院,涉及一审、二审、再审等各类程序。 李律师为外贸信托、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厦门国际信托、兴业信托、浙金信托、国投泰康信托、光大信托、中粮信托等多家信托机构以及国元集团股交中心、国信证券、第一资产、润威科技、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国央企公司及知名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包括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案件代理,法律事务咨询等专项法律服务。同时依托于嘉润良好的金融业务背景,李律师与服务的客户共同推出多个业务创新模式,与诸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和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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